不喜欢发稿,是因为每次都要被改得体无完肤。 大多编辑不喜欢我的题目,改改改,改到我自己变得厌恶那些字。 没有菊开的胸襟,写字就是生计,卖钱而已。 连小子也对我这种莫明的愤怒表示不理解,在他认为,能换来钱就好。 也是,本来么,就不该太认真。 问题是,因为不是事业,所以无所谓,就不应该做稿费的奴隶。 问题是,因为不是事业,就应该无所谓,能有额外的钱赚,总是好的。 唉,他是不懂得的。 所以周丫揭竿,哼,做了书了,总可以满足原汁原味了吧? 所以要成名,成名人,这样才能保证不被肢解。 但是那样会被J尸。
[Edit on 2005-7-18 19:51:44 By dew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