晴,但是风大,明灿灿的阳光会迷惑对气温的错觉。 神奇的早晨,出现在办公室的女子,叫我的名字,我仔细看,然后很小心的吐出她的名字。 OK.没有认错。和这个当年美得的半数男生视为完美太太的女子,不曾有过说过太多的话尽管一度住在同一个寝室,她的美来自她的温娴和安宁的气质,关于她的信息都来来自男生,也没有女生妒忌她,因为她的淡定。 如今,大概有10年了吧,她站在我的面前。来开个和EXPO有关的什么会议,看到我阁子前的姓名牌来打个招呼。我仔细的认出她。 胖了些,做了妈了,眼睛还是很大,可是看不到什么。 是没有光了,那些在少女的她身上的光彩,不亮但是由内而发的无形亮光,没有了。 想留她饭,并在MSN上联系了车程20分钟内的其它还有往来的一些旧同学。 她会后来说,不饭了,要去赶班车,下班要带孩子,还有一些其它的琐细的事情也絮絮说了些。然后走了。回头说,就只剩下你还是10年前那个样子。 也许吧,我知道她指的是外表。同学会我从不参与,想见的人无论距离总有音讯,不想见的叙旧叙旧只是唠叨光阴荏苒而已。所以她是多年没有见过我,才有这感叹吧。 毕业10年,各种身份的转换,势必是影响到了外表,气质,还有时间带来的新陈代谢的老了去。或许还有经历带来的性格的变化。 不去同学会,其实我心虚,不愿意被别人各种有意无意或者关切的询问。 于世俗的成家和立业,我经营的七零八落。 与理想的成就丰满人格的我自己,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,目前为止结果还是塞翁失马。 反正不去,觉得自己没脸回去。当然,是骄傲在作怪。我还远远没有走到可以毫无功利心的平和看待人生的得失。踌躇满志的毕业礼上的我,人人都以为我会飞的很远很高,就因为这人人都这样以为,如今我心虚。飞得高就有坠得惨的风险。
午前,被告之偶像某,离婚了。好像并不觉得很意外,似乎结果在几年前就预感到,只是变成了事实,多多少少有点意外。是觉得难不成真的还有宿命? 告诉我,是觉得,就当是个机会,不用把他当偶像了,可以试试变成你的生活。 啧啧,可是,因为他们完美的童话爱情,他才成为我的偶像,而童话讲完了,他还能是我的偶像么? 我之前的预感,或许因为我从不相信十全十美的存在,总有看不见的千疮百孔。所以我希望他们是例外,所以变成偶像。 然而美玉都有瑕疵,这也是宿命。 真意外,这下意外是因为这建议了。我没有这勇气,我宁可多一个朋友,也不去赌把友情变成爱情,然后友情爱情都变成空。
这个春天,难道又起什么风声了么? 红本换成蓝本,已经是第三对了。
[Edit on 2010-3-26 12:06:17 By dew] |